黑龙江省成人学位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4 点击数:

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成绩及办理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成绩已于11月14日发布,请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自考频道”查询。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按时按要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2014年下半年毕业生毕业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网上受理申请毕业时间及注意事项
    1. 全省201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书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30日,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①2014年下半年考生网上申请毕业时间:11月24日—11月30日。
    ②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应按时提交。市(行署)招考办受理补办本科资格审查或免考、查收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受理2014年下半年毕业考生)时间:11月24日—11月30日。
    ③需要办理转考、合档手续的也应按时申请办理。市(行署)招考办受理转考、合档(只受理2014年下半年毕业考生)时间:11月24日—11月30日。
    ④网上“申请失败”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毕业申请系统留言或电话方式、或到报名的招考办说明具体情况,等待答复。市(行署)招考办受理时间:11月24日—11月30日。
    ⑤考生提出的问题经市(行署)招考办受理答复后如果符合毕业条件,考生可在12月6日—12月8日继续在网上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2.网上“申请成功”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①考生自然信息准确。
    ②本科毕业生,本人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本人的专科及以上前置学历毕业信息,或出具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毕业生),或通过学信网打印并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至2014年12月底,2001年及2001年以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毕业生)。
    ③在网上打印的成绩单须与现开考计划的专业代码、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及格成绩相一致。
    ④通过农行网上银行支付毕业审查费。
    3.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30个工作日到 “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电话:0451-82338273。“黑龙江省普通高等(中等)学历认证申请材料分类说明”见“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http://www.work.gov.cn/shownews.aspx?id=401)”。
    4.考生修改身份证号升位信息,在提交完修改信息后应到首次报名招考办,报名招考办按照身份证原件复核“19+最后一位”,无误后进行确认。
    5.如果考生没按以上时间规定或因相关材料不齐全等原因不能办理毕业手续的,将延期至2015年上半年重新网上申请毕业。


    二、网上申请毕业流程
    1.考生以实名注册方式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自考频道“自学考试网上毕业申请系统”。
    2.考生核对本人的自然信息。
    3.如信息无误,即“申请成功”同时在线付款(付款方式与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方式相同)。
    4.如“申请失败”,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毕业申请系统留言或电话方式或到报名招考办说明具体情况,等待答复。
    5.本次自考毕业证书领取方式与以往相同,即2015年1月1日以后到自学考试首次报名招考办由考生本人签字领取。
    6.《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同时颁发,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三、纪律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规定,对在毕业审查中发现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其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可以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